主页 > 深圳结婚 > 婚姻法 > 正文

离婚所需证件及其办理程序2014

[作者:顾厚]
2014-11-18 11:03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离婚所需证件及其办理程序,相信可以帮到您哦!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以上离婚所需证件及其办理程序,相信可以帮到您哦!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