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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手续详细说明

[作者:石仲什]
2013-04-07 16:03

   民政局离婚手续有哪些?本文为您解析一下: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19**年*月*日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因为****(离婚原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协商达成了以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生子或生女(*年*月*日出生)由*抚养,抚养费**(或者是:双方无子女,不存在抚养问题)

  3、***归女方,***归男方,**债务由**还,**债权归**所有(或者:双方无共同债权和债务)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男方:

  女方:

  二零壹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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