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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粤籍深圳居民赴港个人游昨启动(2)

[作者:徐妓庚]
2010-12-16 11:09

温馨提示

  申请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二)持有长期有效(有效期为十年)的《深圳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

  (三)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四)年满16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的,每个季度可以申请一次。

  其中,“持有1年以上的深圳市长期居住证”的概念是,居民办理我市长期居住证的日期必须在2009年12月15日前,中间不能有间断。“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是指公民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即可申领因私护照,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及出境事由相应证明的地区。目前在深圳的非广东籍老人、儿童以及在深圳读书的学生,尚未纳入新政策的范围,相关政策预计将在明年循序推出。

  办证材料、流程:

  居民申请赴港个人游签注,须提交申请表、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两张(申请表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属首次申请、换发或持非广东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供已与省公安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申请人本人需亲自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或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届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和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港个人游签注,申请人每季度可申请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曾在内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居民,符合条件的可在深圳公安机关申请赴港个人游再签注;如果没有办理、或者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可在深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赴香港个人游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20元。

  相关链接

  出入境管理部门建议深户居民选择多种方式提交申请

  网络和电话也可

  办理赴港澳签注

  市公安局梅林办证大厅拒为深户居民办理业务?纯属误传!原来,梅林办证大厅应对非粤籍常住居民赴港签注潮昨日启动应急预案,呼吁深户居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以实现人员合理分流。

  昨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多名市民反映,到梅林办证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受阻。胡先生说,他是深户居民,去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时却被拒绝面鉴。

  记者赶往梅林办证大厅,以深户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向工作人员咨询时被告知,可以办理,只是无面鉴业务,建议通过办证大厅的自助设备完成。

  随后,记者找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原来,由于昨日是非粤籍常住居民赴港“个人游”办证首日,前来咨询业务的人员激增。为了避免市民长时间等待,梅林办证大厅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凡是办证窗口原则上只受理必须面鉴的申请,可以通过互联网、办证易、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能够快捷申请的出入境业务,建议市民无须到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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