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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旅游入境须知以及我国入驻国家机构(2)

[作者:bmmvg]
2011-11-16 11:52

泰国服务电话

泰国政府旅游总局电话——(662)6941442

泰国旅游投诉热线——(662)1155

泰国警察及旅游援助中心——(662)2216206—9

泰国紧急救助电话——(662)123/191

泰国火警电话——(662)199

泰国救护车电话(662)2460199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值班室电话:(662)2457044

注:泰国的移动电话在使用时比较特殊:用移动电话拨打泰国国内任何地区的固定电话,都必须加拨区号;相反

用泰国国内任何地区的固定电话拨打移动电话,都必须加拨移动电话代码01;而移动电话之间的通信,直拨

号码即可。

泰国出入境须知

1. 所有旅客在抵达曼谷国际机场之前,都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申报携带人境的外币数额,违法者可能会被逮捕、控诉或没收超额部份的金钱。出人境时可携带泰币金额不得高于五万铢。

2. 盗版著作物品不准携带入境。即使是合法著作如图画、录音带、电脑软件、美术品等,每-著作品每人以携带-份人境为限。严禁携带麻醉剂、毒品、色情书刊及武器等。

3. 泰国曼谷机场内行李转盘附近装有蓝色免费电话,遇有突发状况可利用电话与外界联络。

4. 泰国文化局、野生动物保护局、海关署、泰国政府旅游局、以及泰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海外代表办事处,都可取得关于外汇管制及管制项目规定的手册,并告知购买那些物品,在离境前,得向泰国相关的政府机构申请核准。

5. 在泰国购买体积较大需特别包装之佛像、古董、艺术晶(小型纪念品除外),-定要先向有关主管机关或商店取得输出许可证明,以便在离境时提交海关检查。旅客可从免税商店购买-瓶酒(-公升)、-条烟(二百支),以及其它私人用品(例如-个照相机、-个摄影机,个人佩戴之珠宝装饰品等)出境。

6. 即使是同团队友、领队或导游提出之要求,亦不应受托带行李,以防因挟带如毒 品、枪械等违禁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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