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人民日报》刊发《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一文,这已是《人民日报》连续第四个星期发表聚焦“收入分配”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已经开始显现。
负担沉重的“中间阶层”
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社会学观点,中间阶层的壮大,使原来对立的贫富两极变成了一个连续性的排列,这就让每一名社会成员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有助于缓和贫富差距造成的社会对立情绪。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很多中等收入者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就存着相互矛盾的观点。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个税起征点一再提高,但很多人仍然觉得税负太重,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并不用缴纳个税。
专家认为,这样的矛盾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收入调节方向和力度上的问题有关。比如对于生计费用的扣除,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系数、家庭总收入、物价上升等因素对个人开支的影响。在计征办法上,实行分项课征,造成所得来源渠道多和隐蔽性强、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渠道少、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多纳税。
税收是否存在“逆调节”
在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看来,税收杠杆在很多时候对收入分配都是“逆向”调节的作用。“这首先表现在中小企业的税负过重。”周天勇分析,在很多地方,对于小企业都采取按营业收入的13%“包税”,过重的负担挤占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不仅制约企业的发展,也制约员工的收入、福利增长。小企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居多,其发展对于改善分配格局、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具有很大意义。相比较而言,由于财产税的空缺,富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纳税能力相比,就显得很轻。
“橄榄型”社会怎么建
有测算显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存在着较高的收入分配不均等,以及比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中国现在的居民收入分布结构,类似于一个宽底座的金字塔,与“橄榄型”收入分布还有不小的距离。
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我国前几年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周天勇认为,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而中低收入者绝大多数是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因此“提低”最重要就是扩大就业。与直接“给钱”、让利相比,让低收入者安居乐业,收入快速增长,才是更加可持续的方式。
专家认为,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加大二次分配领域的调控力度,将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民。
就“限高”而言,要让高收入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例如,加强针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等新税种。同时,要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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