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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两地病人转诊即将试点

[作者:tzlee]
2011-03-30 14:18

  北大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列入首批定点医院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为规范深港两地病人转诊工作,市卫人委本月底将与香港医院管理局签订协议:拟选择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作为第一批开展深港两地转诊试点工作的定点医院。

  市卫人委21日下发《关于开展深港两地病人转诊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医院严格按照深港两地病人转诊指引的要求,做好深圳定点医院的香港籍住院病人的转运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深港两地病人转诊指引和制度,逐步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中心医院将作为试点之后的推广医院。

  根据转诊指引,病人由深圳定点医院转诊至香港接收医院急诊室的安排为:病人经深圳湾口岸转诊的,由香港屯门医院急诊室负责接收;病人经沙头角口岸、福田口岸、文锦渡口岸和罗湖口岸转诊的,由香港北区医院急诊室负责接收。参与此项转诊的病人不可以自行选择接收医院。

  转诊时间为深圳定点医院工作日上班时间。深圳定点医院在病人转诊路途中负有以下责任:对于无需送护的转诊病人,自病人离开深圳定点医院后,深圳定点医院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需送护的病人,由深圳定点医院方救护车送至口岸与香港方交接完毕后,深圳定点医院不再对病人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由于转诊过程中病人还未正式成为香港医管局下辖医院的病人,所以香港医管局不对有关的转院安排及程序负法律责任。

  深圳定点医院应通过电话及传真直接联络香港的接收医院,并提供病人在定点医院的诊断、进度、接受的诊治及有关护理的文件;香港的接收医院有需要时可以查询病人在深圳定点医院的资料。

  香港医管局的工作人员特别指出,病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转诊安排:一是香港居民;二是深圳定点医院的住院病人;三是由深圳定点医院医生评估病人为情况稳定,适合转院的;四是病人及(或)家属明白这是自愿参与的转诊安排,深圳定点医院取得《病人及(或)家属同意书》,表示病人及(或)家属同意转诊安排及共同分享病人资料;五是病人及(或)家属要求病人有深圳定点医院转诊至接收医院接受进一步医疗护理;六是病人转院前,病人应在深圳定点医院接受恰当的医疗评估及必须的医疗护理;七是病人转院前,经由深圳定点医院医生解释,病人及(或)家属明白转诊病人的各种风险及整个病人转诊流程;八是在病人转院前,病人及(或)家属及(或)深圳定点医院会根据既定的安排,决定病人转院的程序(包括:交通形式、跟随病人转院的人员、离开深圳定点医院的时间及估计抵达接收医院的时间);九是病人转院前,病人及(或)家属必须按深圳定点医院的收费标准在该定点医院缴清费用;十是若病人使用此转诊安排,病人及(或)家属明白病人抵达接收医院急诊室登记后,正式成为医院管理局下辖医院的病人。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病人,不按照转诊安排进行。

  “按照上述安排进行转诊的好处是,香港接收医院能及时了解病人在深圳定点医院治疗的情况,便于接收医院的医生尽早根据病人的病情做出诊疗安排。不过,病人在香港接收医院治疗时,仍需服从院方的安排,不会有特别对待。”香港医管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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