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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或邮寄物品的注意事项

[作者:tzlee]
2010-10-27 18:02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品托运邮递将越来越频繁。有的快递公司仅一两个业务员联系业务,以派发名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业务,相互转包、承包现象严重,员工缺乏有效管制,内部管理混乱,邮递程序不规范,导致消费者邮递物品丢失、损坏、掉包时,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充分和有力的证据。

  一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利,选择上门收件的快递服务,通常不核查快递公司的资质,甚至连其营业地址都一无所知,只有一个邮递人员的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问题,不是被邮递人员推托,就是电话无人接听或者打不通。

  对此,本地宝深圳物流网建议大家在快递或邮寄物品时应注意以下3点事项:

  1、消费者最好选择邮政局的快递服务,或者选择较为规范、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接受服务前应认真核查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办公地点。

  2、快递单上必须注明快递物品的名称、价值、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果是重要或贵重物品,消费者应选择保价邮件。对于大额的贵重物品,建议另购投递保险,避免意外损失,同时在备注栏注明“货到后,必须由收件人亲自验货、签收”的字样,以防到货后仅由保安或其他人代签收。

  3、收货时,收件人应依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件签收”有关规定,验收无异议后再确认签收。

  首先,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被人拆开的痕迹;

  其次,要亲自当场拆验货物,与寄件方确认邮寄内容、物品种类、数量是否一致。如果发现货物损坏或缺失,要当场退回,不要签字,尽快联系快递公司,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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