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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向问题

[作者:陆丕]
2014-06-27 17:23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向,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哦!

  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信息,毕业生签约、解约、派遣、改派、档案转寄等手续全部在“信息网“

  一、 报到时间及程序

  1、报到时间: 7月1日---10月15日

  2、报到程序:(升学的毕业生和西部计划毕业生不发放就业报到证)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毕业生: 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毕业生:持签发到各省或市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二、 户口问题(有其它具体问题请咨询学校保卫处)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等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三、 毕业生档案去向

  档案去向与就业报到证派遣地址一致。

  1、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升学的毕业生:档案按“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的升学地址发放;

  2、已在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按“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的 “档案去向”发放;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发回生源地,与报到证地址一致。

  4、支援西部的毕业生:档案先存留学校,服务期满后请尽快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提醒注意:毕业生毕业后请于三个月内咨询接收单位是否已收到档案;档案没有收到的同学,请尽快查看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档案流向。

  四、 就业报到证已派回生源地后又签就业协议

  五、 就业报到证已派遣到就业单位,但又想改变报到单位

  以上两个问题请查看就业信息网关于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的通知

  注: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 王老师/韩老师

  六、 升学的毕业生离校后又想就业怎么办?

  对已明确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本人应及时提出补办就业报到证的申请,补办时间为2010年12月之前,凡跨年度的一律不再办理。补办报到证时,须提前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预约并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2.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

  3.我校的正式报告(红头文件);

  七、 已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又想升学怎么办?

  已明确为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毕业后需升学的,本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间最迟到今年9月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2.报到证正、副本;

  3.学校的正式报告;

  4.学校在2010年9月上旬集中办理。

  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学院。

  八、 2010届毕业生忘记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毕业生本人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操作。

  九、 “报到证”丢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遗失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办好以下手续后到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

  具体程序:

  1.持报到证副本到当地日报登报挂失。

  2.持挂失声明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所需材料出具遗失证明。

  4.毕业生持挂失声明报纸、学校证明、报到证副本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申请补办。

  十、省外单位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流程?

  ① 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

  ②到学校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一份,并到学院加盖学院公章;

  ③ 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请将其中一份寄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④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省外协议书;

  ⑤学校在“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审核毕业生录入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十一、 省内就业签约程序

  1) 毕业生搜索意向单位并向其发送电子简历 。

  2) 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3) 毕业生应约,网上签约成立,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

  4) 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毕业生签字。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将其中一份寄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十二、解约程序

  1)省内单位:

  毕业生向签约单位发送解约申请(或由单位提出解约)——省内签约单位同意解约——系统自动生成一份解约函——单位打印解约函并盖章——毕业生签字并持解约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2)省外单位:

  毕业生网上发送解约申请——省外单位出具同意解约函原件——毕业生持解约函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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