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10日18:00-20: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在规定时间内(4月7日9:00至10日18: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重新修改的志愿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由于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各中学(报名点)要通过报名系统用户端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依学考成绩录取”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说明。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投档时,第一次投普通高中学考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次投档时未被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其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则可进行专业投档。
(二)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三)应查询高校学费标准。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四)关注“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安排。根据粤招办普〔2019〕48号文件有关要求,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五、工作要求
(一)春季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与通过夏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性质相同。做好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普通高校、各地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要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各地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春季高考的宣传发动,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春季高考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详细完整地解读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
(二)各地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疫情防控到位”,确保在工作人员及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实时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并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暖心服务。
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有效使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通知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19年12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或“3+证书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志愿确认。
(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电话:020-38627821,信息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627912。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做好网络病毒防范等工作,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志愿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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