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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获教师资格认定 冒名上学者证书被注销

[作者:史客吸]
2010-05-09 14:58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有了新进展。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今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如无特殊情况,“罗彩霞案”将在8月中旬开庭审理,法院将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此案。

  5月5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罗彩霞案历时一年陷于停滞》,报道“罗彩霞案”立案后迟迟未能开庭的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今天,西青区法院向中国青年报发来《关于罗彩霞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介绍了罗彩霞姓名权纠纷案的进展。

  据介绍,2009年5月15日,西青区法院受理了罗彩霞诉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湖南省邵东一中、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姓名权纠纷一案。

  2009年5月19日,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贵州师大和贵阳市教育局;20日送达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和邵东县教育局。同时,发现被告王佳俊下落不明。

  2009年6月1日,罗彩霞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并追加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为被告,法院再次向各被告送达罗彩霞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参加诉讼通知书。

  因送达地址错误,2009年6月12日,法院再次向被告唐昆雄进行了邮寄送达。

  2009年7月15日,法院对被告王佳俊进行公告送达。《人民法院报》刊登了该送达公告,公告期为60天,于2009年9月15日届满视为送达。

  2009年6月4日,被告邵东一中提出管辖权异议。2009年10月9日,西青区法院裁定驳回邵东一中的管辖权异议,并向王佳俊公告送达该裁定书。2009年11月4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向被告王佳俊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0年1月5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邵东一中对裁定不服,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邵东一中上诉,维持原裁定,并公告送达。

  2010年3月29日,西青区法院指派两名法官赴湖南省核实被告王峥嵘服刑地点及联系开庭事宜。

  西青区法院表示,目前此案仍处在正常的审理过程中,法院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在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期满后,预计在8月中旬开庭审理。法院会始终恪守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此案。

  另据西青区法院介绍,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已被收回并注销。贵州省教育厅将假罗彩霞的学历信息从网上提交,书面报请教育部学生司注销学历电子注册,宣布证书无效。

  同时,罗彩霞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已经天津市教委认定通过。

  得知案件进展,罗彩霞今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这个消息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希望官司能尽快有个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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