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初中不用考试了
特区内改革升学考试制度
1985年4月24日,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制定的改革方案:特区内各小学取消升学考试制度;同时改革毕业考试方法,用笔试、口试和操作试相结合代替传统的单纯笔试方法。
深圳当时小学升中学的考试方法沿用传统老方法,许多教育工作者认为,这种办法采用一次性考试,就决定了学生升学的命运,很不合理。因此,市教育局根据前一年在部分小学的试点实践,制订了改革方案,决定取消小学升初中的升学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语文、英语科考笔试和口试;数学科考笔试、口试和操作试。各科毕业考试的题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各科成绩由各占一定比例的“两试”或“三试”的成绩组成。学生毕业成绩评定方法,第一学期占30%,第二学期平时占30%,毕业考试占40%。语文、英语、数学各科总成绩合格的,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准予升学;三科总成绩有一科不合格的,则视其三科毕业总成绩平均是否合格而定。平均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准予升学;不合格者,不予毕业,留级再读。三科中有任何两科不合格的,不予毕业,留级再读。
2000年5月29日,我市对初中毕业升学和毕业考试进行改革。改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试合一”为“两试分离”,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阅卷、评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改革优化了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进行综合考试试验。具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化政)共4科。4科均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和统一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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