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报考指南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宣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厉考场纪律。
考试工作人员要果断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厉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关于200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职称)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与财政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各级别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30日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2024-04-16 13:56
2024-04-16 11:04
2024-04-16 10:56
2024-04-16 10:28
2024-04-16 10:23
2024-04-16 10:08
2024-04-03 13:46
2024-04-03 13:31
2024-04-03 13:25
2024-03-27 09:12
2024-03-27 08:49
2024-03-27 08:41
2024-03-27 08:36
2024-03-27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