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在通过适岗测评的人选中,确定选调意向人选,并将意向人选相关材料报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考察组到意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和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并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由宝安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并报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为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商调函发出的1个月内无法协助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1.本次选调对参加考核环节的深圳市外考生一次性发放食宿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现任职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
2.如有需要,本次市外选调人员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3.本次选调公务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5.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选调资格。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8.个人报考承诺书
以上就是“2021深圳市宝安区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详情”的内容分享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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