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合格线75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薪酬待遇
根据区有关规定,实行协议年薪制,具体结合岗位职责、个人技能和资历、人才紧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8212744。邮箱:gyzcjgj@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聘专干职位表.xls
2: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聘专干报名表.doc
3: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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