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18:00。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⑤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⑥证明(附件2)说明:考试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⑦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jjcjy@szgm.gov.cn。邮件名称:(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材料: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初审:9月23日至9月24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按不超过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录取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2.面试70分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纳入光明区公办幼儿园人才筹备库。
(四)录取和体检
1.录取。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参加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名单。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深圳区一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3天内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证明、承诺书等(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三、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要本人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料审查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17日。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审查结果为准。
5.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或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提供入职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咨询电话:0755-21386823
7.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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