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资料定期开展初审,按照各招录岗位的报考条件审核相关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在报考时间内可重新选择职位或补交、修改资料报考。
报考系统相关事宜可随时咨询,电话为0755-8923007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五、考察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察。面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技能考察,第二部分为综合素质考察。考察完成后形成具体考察结果。考察总成绩=专业技能考察分*40%+综合素质考察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等于或者高于75分由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及《凤凰街道办事处一般特聘专干薪酬管理及考核方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23193373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附件下载
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0年9月特聘专干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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