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是针对失业人群在待业期间无收入的情况下,所提供的补助资金。那么,深圳居民已经就业的情况下,还可以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吗?我们来看看文章的具体解答!
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补发
2020年3月至深圳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补发。
举个例子:陈大宝2020年4月起在深圳失业离职停保,4月、5月、6月均未参保缴费,7月重新参保就业,那么他就可以在深圳市申请补发4、5、6月的失业补助金。
深圳失业补助金补发申领条件
申请对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①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①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990元/月。
②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97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发放时间
深圳失业补助金申领后什么时候可以收到?
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
截止时间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文件出台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1)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http://hrss.sz.gov.cn/szsi/
(2)微信公众号“深圳之窗”
(3)i深圳
(4)社保自助终端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ret_url=http%3A%2F%2Fsi.12333.gov.cn%3A80%2F
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
第二步:受理审核
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状态。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审核不通过的,自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将不通过结果告知申领人。
第三步:补贴拨付
审核通过的,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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