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下面给大家介绍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流程,请知悉!
一、网上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在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以下步骤: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点击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录入考勤和相应补贴、奖励的首次申报信息及时上传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打印申请信息表格并盖章确认,前往其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或按约定方式邮寄资料)
注:个人账户不能办理单位业务,请重新选择单位账户或者个人关联单位账户登录。
二、其他申请流程
(一)申请
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申请人到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当场)
1.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5个工作日)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补贴首次及续领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复核双岗审核,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承担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要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窗口或者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请单位或者人员名单、补贴项目、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给予支付。各区(新区)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真审核。
(四)审批(当场)
复核通过的给予支付。各区(新区)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真审核。
(五)办结 (当场)
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六)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以上是关于“深圳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流程” 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就业补贴】,即可获取广东政务政府官网、深圳各类人士就业补贴申请等相关服务入口。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2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