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现因工作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大众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现任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同级别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一)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思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满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独立或本人为主撰写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稿2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现任职位职级文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2寸彩照。
2.报名方式:请将上述(1)-(4)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指定邮箱xujz@sz.gov.cn ,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101569、88101454)。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10日。
4.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5.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评定,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和体检。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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