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我局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最终选调人员由我局确定。如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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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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