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范围:按考核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需在区级以上三级医院做体检。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755-89911130,1576889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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