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施行。有人表示,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制约明显偏软,反而会成为“熊孩子”的“护身符”。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两部法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2020年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新法均规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有观点提出,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制约明显偏软,如果不加强制约,法律反而可能会成为罪错未成年人(“熊孩子”)的“护身符”。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给出了三点回应:首先,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带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其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所有未成年人,是这一承载着中华民族未来希望的特殊群体的整体,不单是哪一个个体,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极个别未成年人有了罪错,就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其三,未成年人是一个重要群体,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又是一个特殊群体,心智相对不成熟,认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较差。少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归于我们成年人,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未成年人自身。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的手段进行挽救,让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拥有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
不止于此,全国人大还回应了有关“鸡娃”的问题。“鸡娃”系网络流行词,就是父母为了孩子能读好书、考出好成绩,不断给孩子安排课外学习班,不停地让孩子去拼搏,这种行为被网友们称为“鸡娃”。
对此,郭林茂表示,学生学习负担重,被家长逼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看似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近两万名未成年人提出的两万多条意见,绝大多数都是减轻学生负担的要求。”郭林茂认为,这是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机关的求助。
基于此,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在监护人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郭林茂表示,不赞同一些家长逼迫未成年人额外参加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的行为,也不赞同给这些家长和学生戴一顶“鸡娃”的帽子。
另据介绍,为落实未成年人两部法律有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已多次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基本成熟,待合适时机正式出台。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条规定:“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需要加快推进。
关于两部法律修订的亮点,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内容有所增加,由72条增加到132条,在结构上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个专章。同时,明确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司法机关等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概念,健全预防和矫治教育的措施,改革完善收容教养制度,将原来收容教养的对象实施分流。
对于学生欺凌行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规定和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一处处长刘斌介绍,对于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职责,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二是明确学校的防控职责,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方式。
三是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四是明确根据欺凌行为严重程度,学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矫治教育措施。
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规定?刘斌说,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解决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家庭保护”一章中,进一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关监护职责。同时,新增“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干预沉迷网络方面的职责,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各方面预防沉迷网络的义务。另外,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有关主体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两部涉未成年人法律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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