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人、车、路、企、救”等8个方面突出风险,3月17日,深圳市安委会、交安委会联合印发《深圳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提出了100条防范措施,制定“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三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攻坚战。
方案内容包括防范化解重点人群安全风险;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道路安全设施缺失风险;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重点交通违法风险: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风险;应急处置不当风险;监管不精准风险。
据介绍,自3月11日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80起,同比2020年事故起数减少112起、下降28.57%;同比2019年事故起数减少145起、下降34.12%。
交警发言人表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涉及货车、摩电交通事故占比高,其中涉及货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人分别占比28.93%、63.41%;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分别占比39.64%、41.46%,部分区域交通事故持续多发,全市摩电驾乘人头盔佩戴率仍然较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接下来,深圳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将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会同各区、各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和道路客运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齐抓共管、协同共治,共同推进交通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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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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