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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作者:sulong]
2020-11-20 13:09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做了说明。

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2019年5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重点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

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图源摄图网)
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是群众和企业经常反映的问题。为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2019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部分地方和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11月1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就《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说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发点都是通过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自愿承诺并诚信守诺,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说明,实际上是以告知承诺书替代了原来的证明材料。有一些必要证明,由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共享、事后核查等方式解决,申请人不必另行开具。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了审批程序,实现了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指导意见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提出明确要求。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是户籍管理、市场准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救助等跟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使用频率比较高的领域,要抓紧落实。

指导意见规定了七项工作举措,其中包括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还包括规范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等等。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申请人如果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经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以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意味着审批事项的减少,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避免风险?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首先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其次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再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最后,要规定不实承诺的处理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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