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认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397位的397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98~794位的397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795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
具体名单及排位:
1.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点击下载查看)
2.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点击下载查看)
3.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点击下载查看)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一)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时间
1.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安排
本次线上选房安排模拟选房和正式选房两个批次。
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点击下载查看)
模拟选房: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4日(含周六、日)。选房家庭可在模拟选房阶段进行系统操作尝试,模拟选房结果非正式选房结果,模拟选房结束后所有选房数据将清空重置。
正式选房: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2日(含周六、日)。选房家庭的最终选房结果以正式选房结果为准。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22185615、0755-2566676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537(工作时间:9:00-21:00)。
2.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再另行通知。
(三)选房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书点击下载,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的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线上选房签约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书面委托书递交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18: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本项目首次签约期限为三年,即自起租日期起至3年后止。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预约办理线下入住。其中,湾涛时代公馆110套、锦华发公寓156套(154套单间和2套一房)为现房,可即时预约办理入住。锦华发公寓剩余131套于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分批交付,具体办理入住时间以项目方后续通知为准。
服务指引: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点击下载查看)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565092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二)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30分钟签约时限内完成线上租赁合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其所选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
(三)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八)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以上就是2021年罗湖区湾涛时代公馆项目等公租房选房指南一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3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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