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定向配租于2021年6月12日开展网上申报工作,截至2021年6月18日,共31家企业申请本次长租公寓,经核查,共31家企业符合2020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条件,以下是深圳市龙华区第三批重点企业长租公寓配租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单位在《2020年龙华区人才安居定向配租重点企业名单》或《2020年龙华区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单》内,并且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保障。
(二)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5.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2021年龙华区第三批重点企业长租公寓配租条件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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