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现开展龙岗区“深龙英才”2021年第一批次人才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以下是龙岗区第一批深龙英才人才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相关内容。
(一)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
1.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详见附件1,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深圳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租金缴交方式为一年一付。
2.“深龙英才”A、B、C类人才配租住房,在享受面积内免收租金。免租金配租住房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配租住房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的,本人无需补交差额部分租金。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对于超出规定面积部分,本人需补交租金,租金标准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3.“深龙英才”D、E类人才配租住房,基准租金标准详见附件1。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部分的,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二)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及专项维修基金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一)“深龙英才”已申请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核发自任期开始当月至租赁合同起算前一个月期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将于起租当月予以停发。
(二)A、B、C类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间与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间应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D、E类人才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三)合格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其意向小区中有符合标准住房可选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
(四)本次申请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七)合格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租金、“深龙英才”安居保障政策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八)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相关政策如有变动或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龙岗区第一批深龙英才人才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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