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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条件详情

[作者:maxin]
2021-05-30 19:37

近日,深圳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的通告。为更好地引进和留住光明区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助力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共675套,一下是人才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

光明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条件详情
配租标准

除高层次人才外,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察因素,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高层次人才配租标准按照市、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配租面积标准仅为参考值,实际配租将根据房源面积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光明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条件详情
光明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条件详情(图片来源:摄图网)
申请条件

租住本次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

2.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申请人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的情形不受上述1、2条限制。

以上就是光明区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条件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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