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名单的公示》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福田区特困人员公租房选房排位规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排位依据各家庭递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申请而取得的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在本批次选房队列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现场叫号3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选房当日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含当日最后一场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3.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达现场选房。
认租家庭有上述行为且未提前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递交书面放弃选房声明的,将列入公租房轮候库弃选次数。弃选次数达到三次的,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如需递交书面放弃选房声明,请申请人在5月1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福田区特困人员公租房选房排位规则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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