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家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经结束。根据《深圳市特发衡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合格认购家庭的选房有关事项进行通告,以下是天鹅湖畔花园安居房选房安排指引的相关内容。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应于2021年4月24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递补认购家庭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13日,递补认购家庭可于2021年4月24日9:00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具体选房时间:入围、候补入围、递补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查看)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天鹅路168号特发天鹅湖畔招商中心(原营销中心),交通指引详见附件8。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1、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交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认购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购通告》,认购家庭选房时只能选择认购意向对应房源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认购意向之外的房源。
3、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选房。认购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选房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在当天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4、认购家庭未按规定时间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5、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又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6、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2: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公布选房结果。
7、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申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人才住房统一管理和分配。
(五)认购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咨询电话:88631666)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认购家庭不再符合认购或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认购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家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已选房的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深圳2021年天鹅湖畔花园安居房选房安排指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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