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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第一批社会存量人才房租金费用详情

[作者:maxin]
2021-04-26 17:04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批准,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将面向宝安区就业的人才供应通过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以下是2021年宝安区第一批社会存量人才房所需租金费用的相关内容。

2021年宝安区第一批社会存量人才房租金费用详情
人才住房租金:市场租金扣减人才优惠租金

1.市场租金:租金价格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各项目人才优惠租金(即租金补贴)标准:

(1)福永地铁站店:26.43元/㎡/月

(2)塘尾十一区店:20.56元/㎡/月

(3)塘尾十三区店:18.33元/㎡/月

(4)福永店:27.28元/㎡/月

(5)大悦乐邑(商务公园店):24.19元/㎡/月

(6)大悦乐邑(创邑031店):36.87元/㎡/月

(7)大悦乐邑(福安一店):22.16元/㎡/月

(8)大悦乐邑(福安二店):22.16元/㎡/月

(9)福安悦家公寓:20.66元/㎡/月

上述人才优惠租金标准均为初步评估结果,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等其他费用

房源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相关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金优惠面积上限

满足前述第二条“租金优惠对象”条件的人才按以下面积标准享受租金优惠:

序号 人才条件 面积上线
m2 )
1 单身 40
2 中级职称或以上(在聘)、技师或以上(在聘)、 硕土及以上;家庭成员为2人及以上。

60
3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级职称或以上(在聘) ;高级技师或以上(在聘) ;博士
或以上;家庭成员(申请人、配偶和子女)为4人或以上
80

人才承租房源面积低于以上租金优惠面积上限时,按实际承租的房源面积予以租金优惠,人才承租房源面积超出以上租金优惠面积上限时,超出部分不予优惠,享受优惠租金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但不超过2023年11月30日,期满后按照届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2021年宝安区第一批社会存量人才房租金费用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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