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4月1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2021年4月9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核查,本批次审核合格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共95户,现予以公示。
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审核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审核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pdf
审核合格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1年4月1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0年4月9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将于发布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249、0755-2833356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一)合格认租的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视为退出轮候册。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249、0755-2833356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公租房认租申请审核结果一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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