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身家庭配租约35㎡户型的房源;
(二)两人家庭配租约5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三人家庭配租约65㎡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约80㎡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单身人才进行合租。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下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下载);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专办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下载)。
(一)注册深圳市公共租赁信息平台账号
各住房专员前往“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入口见文末提示)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单位,后续将无法配租
具体操作流程: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项目操作流程.docx
咨询电话:81477770
(二)现场看房及提交申请人信息明细表
申请人(单位)自行与公寓运营单位预约看房,申请人看房后报意向房源至各自单位的住房专员,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点击下载)并发送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
看房及提交时间: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前批次的定向配租资格。
(三)确定拟分配结果
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结果,如有重复意向房源,将根据提交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的时间顺序分配房源;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在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系统中下达分配结果。
确定拟分配结果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日。
(四)签订租赁合同
住房专员在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系统中申报入住人信息,由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住房专员携带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前往龙华区深圳北站西广场交通枢纽B1-A楼一层人才安居专窗(深圳北国际人才驿站)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
无正当理由放弃签约者,将记录在案,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作为以后企业分配额度调减的依据。
(五)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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