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南山区“领航人才”的安居保障问题,现公开受理“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以下是2021年深圳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对象:
经南山区认定的“领航人才”。
申报条件
1.持有“领航人才卡”,且“领航人才”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2020年7月或之后的(“领航人才”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接受赠与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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