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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澜汇居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

[作者:maxin]
2021-03-14 21:0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续约工作,现将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龙华区澜汇居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
一、承租人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目前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园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签共677户。经审核,640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29户家庭主动申报购买了自有住房并已签订延期补充协议签订,延期退房日期按照延期补充协议规定执行;2户家庭因购买了房产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2户家庭拥有违法建筑物,4户家庭拖欠租金,不符合续约资格。

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

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合格名单.xlsx

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个人租户续约条件不合格名单.xlsx

壹成中心、澜汇居、深业泰然观澜玫瑰苑个人租户续约已申请延期名单.xlsx

龙华区澜汇居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
龙华区澜汇居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图片来源:摄图网)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公示5天。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

二、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三、异议处理

续约家庭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点击下载授权委托书)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审时一并公示。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112办公室。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婚姻信息及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示最终名单。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81477770。

以上就是龙华区澜汇居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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