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深圳民生 > 深圳房产 > 正文

2020年深圳宝安区第四批公租房选房相关事项公示(2)

[作者:swlchp]
2021-01-15 16:14

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3的说明。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当天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宝安区第四批公租房选房相关事项公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推荐阅读:房屋装修选择半包好不好 装修半包有哪些优缺点

推荐阅读:深圳盐田区人气二手房楼盘推荐 你最喜欢哪个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房屋装修选择半包好不好 装修半包有哪些优缺点

深圳盐田区人气二手房楼盘推荐 你最喜欢哪个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加载中...
没有更多了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