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宝安区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宝安区企事业单位推出海宾公寓项目人才住房,以下是人才房入住条件的相关内容。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一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住房情况等条件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系统资格核查为准,如入住前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安排办理入住手续,如入住后发生信息变更导致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宝安区海宾公寓人才房入住条件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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