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共筹集了311套长租公寓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职工定向配租,本次定向配租于2020年11月27日开展网上申报工作,截至2020年12月4日,共33家企业申请本次长租公寓,经核查,共33家企业符合2020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条件,以下是长租公寓配租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七类企业。
上述区重点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
二、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5.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2020深圳龙华区重点企业第七批长租公寓配租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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