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坪山区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下是坪山区廉租保障对象住房保障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廉租保障对象保障方式包括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
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的,可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货币补贴。
符合我市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且已载入轮候册的廉租保障对象,可以选择按前款规定享受货币补贴。但经轮候并承租公租房的,采取直接减免部分租金的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货币补贴。
(一)货币补贴
1.申请流程。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的,可按照“廉租保障对象租金补贴申请”事项进行申请,具体办事指南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链接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030006029168X64440514000000)。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248元/人·月(每个家庭货币补贴人数最多为3人)的标准核发。
(二)实物配租
1.申请流程。廉租保障对象申请轮候我市公租房的,可按照“保障性住房(公租)轮候申请”事项进行申请,具体办事指南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链接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030006029168X64442114014001)。
2.配租方式。对符合我市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且已载入轮候册的廉租保障对象,在公租房配租时予以优先配租。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以上就是2020深圳坪山区廉租保障对象住房保障方式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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