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划投资:23250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开展方案设计;
第二季度:发布总包、电梯单位招标公告;
第三季度:完成规划调整,完成总包、电梯单位定标,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拆除工程与施工准备;
第四季度:完成拆除工程,开始改造、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11.合水口花园控停违法统建楼处置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与富利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为4.2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8.54万平方米,规划套数2072套(含返还住宅)。
2020年计划投资:23303万元
2020年建设计划:
第一季度:开展方案设计;
第二季度:发布总包、电梯单位招标公告;
第三季度:完成规划调整,完成总包、电梯单位定标,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拆除工程与施工准备;
第四季度:完成拆除工程,开始改造、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四)计划供应任务
2020年光明区供应任务1471套。光明区计划供应1471套,涉及2个项目,即勤诚达正大城和星河天地项目,计划于第四季度供应。
供应标准:一是对社会公开配租配售的项目,以发布配租配售通告为准;二是对未发布配租配售通告且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的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为准,安居型商品房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准;三是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筹集、分配的项目,以分配结果报住房保障部门备案为准;四是拆迁安置房项目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准。
合理确定年度住房供应结构,原则上各区供应项目房源30%面向轮候家庭,确因住房供应不足无法满足轮候家庭需要的,可探索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各区制定的货币补贴方案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五)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且签订货币补贴协议的16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应保尽保,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包括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六)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对其周边的配套道路、教育、医疗以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开展建设工作,力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及同步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筑工务署
协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七)缴交住房公积金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缴存扩面工作,督促本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
(八)质量与品质要求
实现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0%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规范》一星级以上或者《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及以上标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2017〕1号)的要求,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并通过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定。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建筑工务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一)坚持月报制度及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协调和督办力度。
各责任单位编制2020年工作计划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并于每月月底前将上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区住房和建设局。通过协调会议及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责任单位在前期报建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完善奖惩机制。
根据“保用地、保资金、保质量、保结果”的原则,对任务考核过程中,未完成任务进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2020底,对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给政府工作带来被动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进行问责。对在落实工作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因开工及筹集任务较为紧张,现制定安居工程任务落实指标评分标准(光明区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点击下载查看),区住房建设局将根据年终评估情况形成报告统一报区保障性安居工作领导小组。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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