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四批次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已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2020年度第四批次人才住房选房工作按不同群体、不同项目分批次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配租房源为此前受理配租申请通告中的陶柏莉花园二期、保利香槟苑、招商东岸人才公寓、下沙搬迁安置区、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南澳枫浪山一期、南澳枫浪山二期、丰树苑、鹏安苑、花样年家天下一期项目房源。
(二)申请陶柏莉花园二期、保利香槟苑、招商东岸人才公寓、下沙搬迁安置区、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南澳枫浪山一期、南澳枫浪山二期、丰树苑、鹏安苑、花样年家天下一期项目房源且已提交住房申请并经过审核的大鹏新区单位。
具体名单:单位人才住房选房名单
(一)选房签约时间:
1.第一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
2.第二场:2020年12月23日上午14:30-17:00。
3.第三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
4.第四场:2020年12月24日上午14:30-17:00。
(二)选房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三)选房流程
1.签到:住房专员提前10分钟到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入场并签到。
2.等候:住房专员在现场等候选房,并实时关注剩余房源情况。
3.选房:住房专员按排序选定住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若选房时间超过5分钟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4.离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离场,后续合同签订、钥匙交付等事项另行通知。
5.住房专员如迟到,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四)放弃选房
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园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
(一)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单位的住房专员。
(二)现场选房人须持有住房专员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及住房专员个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疫情期间,严控参与人数,仅限住房专员到场参加,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四)选房时按照单位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五)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若单位的申请职工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到本批次人才住房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第四批次单位人才房选房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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