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7月31日到期、2020年11月30日到期以及2021年2月28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续约工作,现将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对象为:
(一)2020年7月31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园里花园三期、佳华领汇广场一期、金地凯旋广场、信义荔山御园、中骏蓝湾翠岭花园及中信龙盛广场的承租家庭。
(二)2020年11月30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荷谷美苑、信义荔山御园、悦龙华府二期、中骏蓝湾翠岭花园及中信龙盛广场的承租家庭.
(三)2021年2月28日到期的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园里花园三期的承租家庭。
公园里花园三期16.29元/月·平方米;佳华领汇广场一期13.49元/月·平方米;金地凯旋广场12.48元/月·平方米;信义荔山御园16.59元/月·平方米;中骏蓝湾翠岭花园9.39元/月·平方米;中信龙盛广场9.58元/月·平方米;荷谷美苑10.17元/月·平方米;悦龙华府二期10.28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本次续约资格核查家庭共1521户,经审核,1392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详见1、2、3);129户家庭不符合续约资格(详见4)。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续约条件初审合格名单: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一)承租人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续约家庭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公租房成年家庭成员(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向我局书面申请复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集中续约通知中一并公示。
复议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9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7)。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示最终续约名单。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以上就是2020深圳龙岗荷谷美苑等公租房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07-1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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