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光明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已于2020年11月10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予以公示,以下是光明区公租房选房流程的相关内容。
1、请按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①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②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③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项目选房资格。
1、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先在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一楼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等待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者进行摇号抽签;系统将会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者预选房。
3、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1、申请人(家庭)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住房作为目标,密切留意现场的叫号信息和房源信息,已被选走的房号切勿作为备选房号,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2、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3、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非共同申请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
5、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6、关于如何视为放弃选房。
例:2人及以上家庭选房时,对应配租标准面积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放弃选房的,视为1次放弃,除此之外不属放弃选房。
7、选房当天22时前,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光明区公租房选房流程详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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