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光明科学城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院、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深圳湾实验室等四家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共496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星河天地花园二期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一街与东周三街西北侧(地铁6号线,光明大街站),项目预计2021年1月份交付使用,本次供应房源共计496套,具体包括:
(1)建筑面积约36m2的单间180套。
(2)建筑面积约69m2的两房两厅229套。
(3)建筑面积约86m2的三房两厅87套。
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项目租金
项目基准租金价:25.32元/月·平方米(暂定)。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一)配租标准
除高层次人才外,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察因素,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35m2左右;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m2左右;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m2左右;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m2左右。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高层次人才配租标准按照市、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配租面积标准仅为参考值,实际配租将根据房源面积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二)申请条件
租住本次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
(2)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申请人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的情形不受上述(1)(2)条限制。
(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人才住房需求。
点击下载:人才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点击下载: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申请表
点击下载:光明区人才住房个人申请表
点击下载:个人声明
申请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25日下午18:00。
(二)确定配额。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单位的住房需求,参照《管理办法》中面向新引进企事业单位的配租规定确定配租方案。
(三)公示结果。配租方案由光明区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B区1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696009,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13号商铺。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上就是2020年光明区光明科学城定向配租人才房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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