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及各群体实际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1128套,以下是深圳大鹏新区第四批次人才房配租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自最后一次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第四批次人才房配租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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