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受理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0年10月28日截止受理,现将经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企业人才住房配额及有关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共受理213家企业提出的企业人才住房申请,结合企业需求和房源情况,207家企业分配了企业人才住房额度可参加选房。
选房企业配额表:2020年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分配额度汇总表
选房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30,上午9:00开始签到。
选房地点:罗湖区棚改服务中心(布心地铁站A出口,布心山庄、金洲路口公交站)。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各企业专员绿色出行。
选房规则:因房源有限,207家选房企业按公示的排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房号,房号抽签决定后不得更改。
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为签约时间,企业与罗湖人才安居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020年11月20日起算租金),2020年11月20日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所选房源。
(一)对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企业,在其整改之后再予办理签约、入住。
(二)请各单位专办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已授权的专办员无法到场需另派工作人员的,需出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单位专办员在当日上午叫号过号的,但在上午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上午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抽签选房。在上午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四)单位专办员选房后需签订《选房确认书》,并遵从《选房确认书》规定的内容及条款。
(五)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同时要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七)本次剩余房源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有异议或疑问请咨询25650868。
以上就是2020深圳罗湖企业人才房配额公示及选房相关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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