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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龙华区公租房选房签约相关事项公示

[作者:maxin]
2020-11-06 15:29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0年关于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已于2020年10月22日进行公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2020年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2020年深圳龙华区公租房选房签约相关事项公示
一、选房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

入围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3日(周一到周五),为期5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候补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周六到周日),为期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附件4点击下载:入围选房及候补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

具体名单及排位:

2020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入围选房名单及排位

2020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候补选房名单及排位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龙华文化艺术中心内影剧院(龙华区梅龙路和东环二路交界)。

二、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进行核验签到。

(二)呼叫验证

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

(三)预选房号

选房者通过身份验证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预选区选房;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预选时间为5分钟。

(四)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正选台处,从预选的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正选时间为3分钟。

(五)签约事项

正选台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且委托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核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5。

附件5点击下载: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六)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扫描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手机网银转账:手机网银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七)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5个项目中,天玑公馆、深国际万科和风轩、安宏基天曜广场、观城苑4个项目预计于第四季度交付,本次需提交办理入住的准备资料;华盛珑悦花园项目还未达到入住标准,本次不用提交办理入住的准备资料,具体入住准备时间请留意网站信息及短信通知。

办理入住所需准备资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

1、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我局选房时发放,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待项目房源可入住时,承租家庭凭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前往小区物业领取钥匙。

三、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交付时间
项目名称 户型 套数 小计(套) 基准租金(元/月/㎡)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项目预计交付时间
天玑公馆 单房(35㎡) 140 140 24 4.5 2020年第四季度
华盛珑悦花园 一房一厅(35㎡) 30 150 25 3.9 2021年中旬
二房一厅(50㎡) 120
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单房(35㎡) 250 520 27 4.3 2020年第四季度
二房一厅(50㎡) 150
二房二厅(65㎡) 120
安宏基天曜广场 单房(35㎡) 120 160 28 3.9 2020年第四季度
二房一厅(65㎡) 40
观城苑 三房二厅(85㎡) 30 30 22 2.8 2020年第四季度
四、重要提示

(一)选房家庭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在选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选房。

(二)华盛珑悦花园项目预计在2021年交付,具体入住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请留意网站信息。

(三)房源选完即止,所有房源被选定之后,选房工作完成,后续排位到序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次数。

(四)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6)。

附件6点击下载:授权委托书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排序到位,因无其对应标准面积的房源而未选房的,不视为放弃一次(不计入放弃次数)。

(五)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入围选房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为疫情防控安全,参与本次现场选房的人员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选房现场,请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

(六)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七)选房期间,每天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名单:放弃认租家庭名单

以上就是2020年深圳龙华区公租房选房签约相关事项公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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