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鹏住建局规定,以及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度第一批次)的通告》相关要求,现将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一、所需证件及材料
序号 | 所需证件及材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一份 |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
2 | 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一份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原件一份 | 授权委托书范文详见附件3 |
二、 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签约:选房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29日共两天
选房安排
场次 | 日期 | 时段 | 人数 | 选房排位号 |
第一场 | 9月28日 | 9:00-10:30 | 25 | 第1名至第25名 |
第二场 | 9月28日 | 11:00- 12:30 | 25 | 第26名至第50名 |
第三场 | 9月28日 | 14:00-15:30 | 25 | 第51名至第75名 |
第四场 | 9月28日 | 16:00- 17:30 | 25 | 第76名至第100名 |
第五场 | 9月29日 | 9:00- 10:30 | 25 | 第101名至第125名 |
第六场 | 9月29日 | 11:00-12:30 | 25 | 第126名至第150名 |
第七场 | 9月29日 | 14:00-15:30 | 25 | 第151名至第175名 |
第八场 | 9月29日 | 16:00-17:30 | 19 | 第176名至第194名 |
选房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具体安排(点击下载查看)。
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及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三、重要提示
(一)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严控参与人数,每户申请家庭仅限一名申请人到现场参加选房。此外,各申请人须按本人所属的选房场次规定时间进行签到,请勿早到或迟到。选房现场请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保持静默,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二)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视为退出轮候库。
(四)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终审公示详情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196户,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194户,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期间,无人提交复核申请材料。
公示表: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度第一批次)终审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点击下载查看)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27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受理部门。
1.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举报电话:0755-28333763。
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上是关于“2020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签约指南”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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