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要提示
(一)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5日内申报,如签约时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正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高层次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五)高层次人才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一经选定住房即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六)高层次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七)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慎重选房。
(八)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2020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房选房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查查吧】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人才房】,即可获取深圳人才房房源介绍、申请指南等入口。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8 21:02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6 14:18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3
2021-07-15 14:32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4 16:14
2021-07-1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