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在全国众多城市都有,深圳也不例外,深圳每年都提供了许多保障房可供申请,7月3日,据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该署对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合格申请家庭7113户、公共租赁住房合格申请家庭17157户,共计24270户。
据悉,上述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目前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进行公示中。
市住房保障署提醒,根据轮候与配售办法的规定,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家庭之后。据统计,目前全市轮候库在册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家庭87791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153776户,总计241567户。
有关配售配租房源的情况,可关注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配售配租通告。
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查处。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相关问答
1、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
答: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http://bzflh.szjs.gov.cn),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在申请时阅读办事指引。
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但不能同时享受上述两类住房。
2、有咨询服务电话及地址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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